为提高乡镇卫生院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我市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缓解我市城乡卫生人力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现状,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294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120号)精神,拟面向全国招聘20名执业医师到广安市邻水县、岳池县乡镇卫生院工作,承担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症的诊疗服务,以及其它公共卫生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强烈的事业心,愿意为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已取得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包括未注册的人员;
5、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医药卫生类中专及以上学历;
6、50周岁以下(即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和在村级卫生机构工作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一)自愿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方式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可在“四川卫生人才网”填写和传送报名基本信息,待初审通过后下载打印《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邻水县、岳池县卫生局组织人员负责在应聘人员上传报名信息后3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结束后4日内,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免冠照片3张、本人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和现实表现证明,到广安市卫生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考核。广安市、县卫生局组织有关医疗卫生专家组成考试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等。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资格条件等。
(四)体检。考试考核一周后,由市卫生局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体检的,按考试考核顺序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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