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笔试由地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教师(教辅)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考试范围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报考职位所需相关专业知识。
其他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职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考生,需进行专业科目《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
工勤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技术工人素质测试》,考试范围为《技术工人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职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考生,需进行专业科目《计算机专业知识》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
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下列人员不参加统一笔试,由招聘单位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经统一体检合格即可按招聘计划办理聘用手续:
1、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
2、招聘职位标注为紧缺专业职位的人员。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查同意后进行公示。
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除招聘工勤人员职位外,其余的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测试方案,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不需作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教育系统教师(教辅)人员职位的面试(专业测试)采取试教的形式进行(试教方案见附件四),由市教育局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招聘职位为医务人员和职位所需专业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因已进行了相关职位专业知识笔试,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招聘工勤人员职位(除职位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职位)的专业能力测试方案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另行制定。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教师(教辅)人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医务人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医学基础知识》占50%,《基本技能知识》占50%计算;计算机及相关专业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知识》占50%,《计算机专业知识》占50%计算;其他人员(含工勤人员)职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照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系统的考核工作,市直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招聘单位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6、面向毕业生招聘的人员在考核中发现在报考前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8、考核政审时,未能交验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9、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
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考职位人数的,从该职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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